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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貝儀應按以下要求正確操作使用:
(1)打開儀表的背面的電池蓋,裝上一枚9V電池,當電池老化時,LCD會顯示"BT"符號,表示此時電池即將不能使用,必須更換一個新電池。
(2)打開電源開關并選擇適當的檔位Hi或Lo。
(3)要讀取即時的噪音量請選擇RESPONSE(響應)的F(FAST)快速,想獲得當時的平均噪音量則選擇S(SLOW)慢速 。
(4)如果要測量音量的大讀值可使用MAX HOLD功能 將RESPONSE開關選在MAX HOLD 位置 按下RESET按鍵開始測量大音量。
(5)要測量以人為感受的噪音量請選擇FUNCT(功能)的A加權,如果要測量機器所發(fā)出的噪音則選擇C加權,測量前可先選擇CAL94Db自我校正一次判斷儀表是否正常。
(6)手持噪音計或將噪音計架在三腳架上以麥克風距離音源約1~1.5公尺距離測量。
(7)測量完畢將電源開關關于POWER OFF位置
根據分貝儀的使用要求,若出現(xiàn)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進行校準:
(1)使用到規(guī)定期限的。
(2)因使用或保管不當,引起損傷或變形的。
(3)新購買入庫的。
(4)未有標示,需要重新鑒定的。
(5)其它認為需要鑒定的。
對檢測認定合格的分貝儀更換"合格"標識(標識內容:檢測設備名稱、檢測日期、鑒定周期、鑒定單位、合格標識、校正值)。對暫不使用的檢測量具用"封存"標識。對經檢測為不合格且無維修價值,由品質部申請報廢,并在相關記錄中加以注明。